案情简介
黄某诉请离婚,主张两名子女由其抚养、对方支付抚养费,依法分割共有房产(约100万元)及车辆,并主张对方与他人同居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、分担房屋贷款。
代理/辩护要点
代理原告围绕离婚、子女抚养、房产车辆分割及过错赔偿展开;就对方主张的出轨事实提交视频等证据,并就家庭共同财产范围提出抗辩。
办理结果
法院准予离婚;两名子女由对方直接抚养,黄某按每人每月1000元支付抚养费至18周岁;登记于黄某名下的房屋归黄某所有,黄某补偿对方房屋折价款36.77万元,剩余贷款由黄某偿还;车辆拍卖、变卖后价款双方各半分得;黄某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。
典型意义·律师提示
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尊重其真实意愿;房产按现价值扣除剩余贷款后分割。主张同居等过错损害赔偿,须有充分证据,仅凭冲突视频难以认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