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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某诈骗案(境外诈骗集团从犯)

时间:2025-06-15 点击:12

案件类型:刑事辩护 标签:诈骗罪 · 境外团伙 · 从犯

承办律师:林惠文、周玲玲 律师(戴某为二十余名被告人之一)

审理机关:南安市人民法院 案号:(2025)闽0583刑初974号

案情简介

戴某被诱骗至境外后进入诈骗窝点,被动参与诈骗活动,参与时间较短、无业绩后被开除,未实际获取违法所得,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、辅助作用,系从犯。

代理/辩护要点

辩护人提出:戴某在诈骗集团内未积极实施诈骗行为,主观恶性小,系从犯、初犯,具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,建议减轻处罚。

办理结果

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。

典型意义·律师提示

境外“高薪务工”陷阱频发。受胁迫、被动参与、无实际获利且系从犯的人员,依法可获减轻处罚。提醒求职者警惕以出境务工为名的诈骗拉拢。

  联系人:林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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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地址: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18号楼2315-2319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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