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
夏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上路,经血检血液酒精浓度达171.96mg/100ml,属醉酒驾驶,逆行时被群众报警查获。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。
代理/辩护要点
辩护人提出: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、自愿认罪认罚,系初犯、偶犯,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。
办理结果
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夏某拘役一个月又二十日,缓刑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。
典型意义·律师提示
醉驾入刑,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/100ml即构成危险驾驶罪。本案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,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;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。
